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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效能!梅州这项《方案》印发→

时间:2024-12-27 03:34:02 出处:热点阅读(143)

掌上梅州讯  日前,提升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梅州市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校外效能项方提出了我市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培训九游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4年底,梅州基本建立校外培训执法制度和相关协调机制,案印执法力量明显加强,发→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提升到2025年底,校外效能项方基本建成职责清晰、培训协同高效、治理九游机制健全、梅州行为规范、案印保障有力、发→监督有效的提升校外培训执法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要突出执法重点,明确底线要求,严格准入登记,规范日常运营,加强收费管理、安全管理、广告监管,治理隐形变异。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合理定价,明确收费标准,主动公示,并按要求规范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建立健全非学科类培训市场监测体系,加强收费监测。大力推广“先学后付”或使用数字人民币的收费模式,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严厉查处未明码标价、恶意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实施方案》要求,要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日常广告监管工作对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的校外培训广告开展排查清理,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对未经审批设置、存在安全隐患、一店多招等违法违规广告设置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以冬夏令营、中高考志愿填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和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行为。依法打击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方案》提出,要严格执法行为,制定目录清单,健全协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照省级有关部门编制完善校外培训执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目录清单。同时,要及时调整完善各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事项的合规性审核。 健全审核(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审批)程序、许可内容。实行综合审核(审批)改革的,须事先书面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进现场协同执法。建立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队伍建设,科学设置岗位,灵活调配人员,尽量将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优先充实到监管队伍。要提高执法能力,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校外培训领域的法律知识、专业执法水平。

梅州日报记者:吴海清

通讯员:冯伟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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